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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中小學童首次配鏡 明年起一定要先就醫 https://goo.gl/qF7ACJ
衛福部預告修訂「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」,為保護兒童視力,6歲以上、15歲以下的孩子首次驗光配鏡,一定要先看眼科醫師,拿到驗光處方才能進行配鏡。當驗光人員發現孩子視力有特殊狀況,也有轉介醫師的責任。違者依驗光人員法處最重10萬元罰鍰,情節重大者最重可廢執業執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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